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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奶粉消费普及、销售渠道都处于缺失状态!

作者 · 王文婷   |  2020-07-02

孩子的健康一直是大家广泛关注的焦点话题,今年以来,接连爆出的“假冒特医奶粉”相关新闻引起了社会对特医奶粉的关注。《母婴时代》研究发现,特医奶粉销售环节是有些“断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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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奶粉销售需要资质



据了解,特殊医学用途的婴配粉目前销售渠道主要有线上电商、跨境电商和线下。《母婴时代》查询电商平台看到,目前圣元优博安能,雀巢安儿宁能恩、早启能恩、超启能恩,纽迪希亚纽康特、纽荃星,贝因美,雅培小安素、亲护,美赞臣安婴宝A+、安婴儿A+亲舒等品牌的产品都在销售。


这些产品基本是早产儿/低出生体重、无乳糖、氨基酸、适度水解、全营养配方的产品,由于目前苯丙酮尿症配方粉通过注册的仅有达能旗下的纽贝瑞,电商平台也仅有达能旗下纽迪希亚的特医奶粉旗舰店在销售该产品。


除了电商平台,微信小程序也成为一些品牌的销售渠道,纽迪希亚的“纽家优选”小程序销售有3款跨境购产品,分别是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爱他美白金版舒敏配方深度水解配方粉0-12月、1-3岁的产品。


此外,还通过小程序、咨询特医奶粉及购买人群,将之引流到微信群,群里的宝妈随时会问营养师关于喂养过程中的问题,营养师也会及时解答。平时,群里的营养师也会指导宝妈们哪些食物容易过敏,过敏宝宝如何护理喂养,帮助宝妈分析过敏源,帮助调货等问题,服务非常专业。


在走访市场时,有些母婴店也销售有特医奶粉,其中济南市一家孩子王店里就销售了包括美赞臣、雀巢、纽迪希亚三个品牌旗下的多款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特殊医学配方粉和普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一样,都是需要资质的,但两者的资质却不相同。如果要销售特医奶粉,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只有婴幼儿配方乳粉还不行,必须增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范围。


这一点是很多母婴门店没有了解到的,并且市场上已经有门店因此被监管部门认为超范围经营,被罚没下架处理。


自假冒特医奶粉的事情爆发后,国内许多地方都在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行动、特殊食品专项整治等行动,虽然名头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建议没有这一资质但正在销售特医奶粉的门店,尽快完善自身的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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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消费普及严重不足



首先要明确的是,特医奶粉不是药品,是不能治病的,而是通过食品技术调整奶粉成分的结构,以满足患有特殊疾病或是特定医疗状况宝宝的营养需求。


根据规定,这类产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有医生建议,“所有特殊配方奶粉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根据婴儿症状进行调整。一般每使用3个月须评估1次。”


但由于国内医患关系的紧张,并且国内几次“冒充特医奶粉”事件的背后有医生参与其中的不好影响,一些不明情况的消费者在这方面对医生的信任度其实是不高的。


并且由于特医奶粉并不是药品,医生开的药可以治病消费者会相信,但是食品类的他们是否会相信还要打个问号?甚至一部分消费者还会质疑医生,是不是有一些利益关系在里面。


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国有80万早产儿,约50%食用特医食品;约有150万过敏婴幼儿,约40万人食用特医食品,预测年增速可达6%-8%。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全年出生人口1465万人,但早产儿和过敏的婴幼儿一共约有230万,但只有约80万人食用了特医食品,另外150万为什么没有食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对这类产品并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有这些产品存在,当然也有可能是部分消费者认为没有必要。而除了这些人,其余的1000多万新生儿的家长,有多少了解特医食品的?


这些数字悬殊的背后,是国内特医食品消费普及严重不足的事实。试问,除了这些特殊人群及家属,有多少普通消费者有机会了解这些产品?会去了解这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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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消费渠道急需明确



《母婴时代》认为,特医食品的消费认知与消费需求间的差异,一方面可能消费渠道对自身都没有明确的认知,另一方面则是渠道监管政策的不明朗。


此前,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指出,目前特医食品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医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条例是必须在医师和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的。但是目前特医食品尚未进入医院的诊疗目录,医生无法在诊断中直接开出处方,给特医食品的销售及监管增加了复杂性。特医食品企业精心研发的产品却只能在小卖部中和普通食品混合,也颇为心酸。”


一言道出了消费渠道上的政策缺失。


前文提到,近日有门店因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增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而被监管部门认为超范围经营,遭罚没下架的处理。当询问监管部门如何变更经营权限,增加特医食品的销售范围时被告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不得在超市和母婴店销售,只能在药店销售,不会给门店批准经营。”


但是,其他地区已获经营许可的母婴店,经营范围中却包含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对同一事件的监管却不一致,这背后反映了销售渠道上,政策还不够明朗。


并且,相关标准规定特医食品必须在医师和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但是母婴店又哪里有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来指导呢。


近日,人民政协报发布的消息显示,全国政协委员曾钫认为,“对于’特医奶粉’这样类似于具备药物性质的特殊营养品,应当严格管控销售渠道,以便于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的实时监管,从市场流通环节阻止不良商品进入消费者手中。”


曾钫建议,明令禁止母婴店、电商及其他普通商店销售“特医奶粉”,已进入流通渠道的“特医奶粉”由生产厂家召回,以待进入政府制定的销售渠道。明令限定“特医奶粉”只能在符合资质的药店及医院根据医院处方销售。对“特医奶粉”进行利润加成限制,避免因销售渠道受限而价格暴涨,额外增加患儿家庭生活负担。可考虑以医保卡、社保卡进行购买结算。在食品安全法中增加对于特医产品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同时增加对于违规销售特医产品的厂家和商家处罚条款。


目前,国内在特医食品的监管、审批上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最终的销售环节却存在一些问题,这也给那些“擦边球式”产品提供了生存空间,特医奶粉的销售渠道明朗化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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